2007年9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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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街起火女童不幸罹难
法院:被告补偿18万
潘贤群 潞珐

  本报讯 今年初,温州鹿城区南郊乡德政村一条简易棚搭建的商业街发生大火,一名6岁女童不幸罹难。日前,在鹿城区法院的调解下,失去女儿的黄某夫妇得到了18万元补偿。
  今年2月2日凌晨2时50分,德政村德政东路22号店铺发生火灾,火势迅速蔓延,数十间店铺毁于一旦,过火面积达2100平方米。该路15号店铺黄某夫妇的女儿因来不及逃离不幸身亡。
  经消防部门认定,这起火灾是由于22号店铺西半间内电线短路引燃店内毛线所致。该村30名村民违章搭建的简易商铺使得火势蔓延加速,造成灾情扩大。
  事发后,黄某夫妇将相关人员及德政村村委会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40多万元。
  开毛线店的季某称,他们店并不是最先起火的,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。该店房东邱某认为,黄某夫妇自己没有监护好孩子才导致悲剧发生。他只是出租房子给别人,火灾的发生与他无关。黄某夫妇的房东郑某称,火灾发生与他无关,并且他也是受害者。村委会辩称,这些店铺并不是村里统一搭建,村委会不应成为被告。
  经法院主持调解,原、被告方自愿达成协议:季某、邱某各补偿原告6万元,郑某及村委会各补偿3万元。